2021年8月19日,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北京举办了“DRG付费改革小课堂”学习交流活动。应国家医保局邀请,我市医保局韩春丽副局长、医保中心李光华同志,分别就沈阳市DRG付费改革特点、作法、成效以及经办操作等方面,汇报了医保改革沈阳经验沈阳市医保中心,得到了与会领导及同志们的高度评价。

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黄华波司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:“沈阳医保DRG改革试点起步早、基础扎实、系统完善、成效显著,值得深入研究推广。沈阳要成为全国DRG付费改革试点中的示范基地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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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DRG付费改革是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。沈阳市DRG付费实现了强预决算执行、强成本控制、强精细化管理的目标沈阳市医保中心,起到对分级诊疗的助推作用。从2016年起,我市医保部门就尝试对医保定点医院实行DRG管理,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2019年,我市跻身全国首批30家DRG付费改革试点城市。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、省医保局的大力指导下,沈阳医保人勇于开拓、敢于创新,科学研判、精准施策,改革内容不断突破,改革成效日益凸现,并于2021年7月1日在全国医保系统率先应用CHS-DRG 1.1分组版本(医保版2.0编码)。目前,全市共有380家定点医院实行了DRG管理,其中30家医院实现了全险种、全病组DRG实际付费。

通过DRG付费改革,我市轻症患者住院人次逐年下降,高等级医院收治疑难重症患者的积极性不断增强,分级诊疗制度得到有效实施,医院收支更趋平衡合理,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,医保基金运行更加安全平稳,沈城百姓就医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。

(撰稿人:范颖 审核人:张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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